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黑龙江双鸭山饶河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更多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相关内容可查看栏目:黑龙江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的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饶河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饶河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政治素质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指1987年10月01日至2005年10月01日期间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01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01日后出生);报考医疗岗位,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指1977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饶河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七)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包括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09月12日—09月18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线上+线下报名。①线上报名采取微信小程序“金山表单”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期间,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饶河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②线下现场招聘会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为: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武汉(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7 日(星期日)上午 10:00-12:00 地点:武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楼 (3)重庆(重庆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 9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2:00 地点:重庆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楼 (4)西安(西安交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2:00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风帆广场 (5)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拟定于 9 月 24 日(星期日)下午 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一层、二层 (6)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6:00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体育馆乒乓球馆 (7)杭州(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22 日(星期日)下午 14:00-16:00 地点: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管理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缩减岗位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引进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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