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员2人公

时间:2023-10-13 15:15:57 作者:冲刺公考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员2人公告(第1号)。更多海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相关内容可查看栏目:海南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机构编制和工作需要,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注重人才实际工作能力。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详见《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四、招聘人员聘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共7天。

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00—2023年10月31日12: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

(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24)

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2.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考要求:

(1)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2)网上报名资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完整、粘贴照片,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详见附件3)。如2023年10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须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⑤户口本本人页;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⑦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详见附件4);

⑧残疾人二代证封面及残疾人应聘者本人页(仅限残疾人应聘人员,上传完整页面);

⑨《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详见附件5);

⑩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由招考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3年10月3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3年10月3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报名系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0月31日17:00前)资格审核未通过及未及时补充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10月31日17:00准时关闭。

2.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发布。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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